最近王鸿彬律师在West Covina法庭為一位因8年前的案子而被發逮捕令的客人出庭。8年前,這位女性客人因為輕罪盜竊被捕,當時因為囊中羞澀而未聘請律師,直接認罪了(這是不建議的)。

法庭要求她在一年緩刑內進行10天社區勞動(和社區服務不同哦)並繳納罰款,而她拖了整整8年也沒做一天的勞動!法庭早就頒發了逮捕令,而她一直不敢正視,實行鴕鳥政策,連法庭的罰款也是剛剛繳齊,而社區勞動更是一天都沒做。
今天正常的程序應該是她因為違反了緩刑條件而坐牢,原來的案子要重新來過。我得知她是單身母親,獨自扶養生病的女兒,才獲得了低薪的工作。如果她當時請了我,我就會把她所有的罰款和法庭費用發動議免除,可惜她並不知道可以免除費用。我對法官及檢察官做了大段的陳詞,動之以情(這件事我們是沒理,無法曉之以理),最後法官批准了我撤案的動議,也免去了她所有的社區勞動。鴻宏律師提醒您:即便您有老案子,也不能置之不理,因為法庭不會忘記。
而法庭並不可怕,有時候法官和檢察官還是通情達理的,貌似不能解決的案子一樣可以得到最好的解決方案。您有任何法律问题请联络鸿宏联合律师事务所6262952211 让他们为您主持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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