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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最新判决允许海关在绿卡持有人离美入境时判定其为“寻求入境(seek admission)”。 6月23日最高法院做出的这项新判决推翻了过去数十年的常态。现在,只要您持有绿卡并离开美国重入境,不论离开了一天、一周还是180天,海关都有权在入境时对您严格盘问并没收绿卡,其权益保障近乎腰斩。
• 最高法院判决赋予并扩大了海关官员的没收与裁量权。 以前国会法案(如INA 101)本意是保护绿卡持有人的,回美时除非存在长期离境超180天、放弃绿卡、或判刑等特定例外,一般不会被海关刁难。新判决出台后,一些海关官员可能以此为由,对看不顺眼的绿卡旅客进行强行没收,造成了极大的不确定性。
• 商商标侵权等看似轻微的刑事诉讼,可能导致绿卡被当场扣押。 判决案例中的当事人于2007年获得绿卡,2012年因在东岸经营小地铺销售涉嫌商标侵权的商品而被起诉,虽然当时案件还在打官司未宣判(pending),但在JFK机场入境时,海关依然直接没收了他的绿卡并改以Parole方式放行,2013年认罪服刑后便被启动了递解程序。
• 有刑事瑕疵或记录的绿卡持有人入境风险极高。 只要当事人身上带有刑事指控(如DUI、甚至在某些州被认定为危及人身安全的严重超速),由于入境海关官员不完全了解各州具体法律,为了保险起见,官员往往会选择直接没收绿卡并改以Parole放行,等以后走法律程序再谈。
• 移民局正利用AI清查历史申请档案,符合条件者应尽早申请入籍。 移民局明确表示已开始尽量使用AI去扫描、核对申请人过去申请旅游签证、学生签证时填写的历史表单,一旦发现与后来申请绿卡的信息有出入(判定为欺诈),就会发出撤销通知(NOID)来revoke绿卡。因此,只要条件允许,强烈建议绿卡持有人尽快申请入籍以绝后患。
相关问题 FAQ
Q1:最高法院6月23日的新判决,对我们经常需要出国的绿卡持有人有什么具体影响?
A1:新判决允许海关官员在您出境回美时,认定您是在“寻求重新入境(seek admission)”,不论您只离开了几天还是超过180天。这意味着海关有权在入境时像对待第一次申请入境者那样严格审查并没收您的绿卡,这使得出境旅游的风险大大增加。
Q2:案例中的当事人只是卖了侵权商品,为什么会被海关没收绿卡并面临递解?
A2:该当事人因涉嫌商标侵权被控罪,在JFK机场入境时被海关直接没收绿卡并以Parole方式放行。虽然当时案件尚未定罪,但由于他失去了以“绿卡身份”入境的保护,在2013年正式认罪服刑后,政府便得以将他回溯到未入境状态并启动递解程序,该案一路打到了最高法院。
Q3:如果我以前有非常轻微的交通罚单或者违规记录,现在出境回美会被扣绿卡吗?
A3:对于有刑事记录(如DUI或超速涉伤人等)的持卡人,由于海关官员可能并不清楚具体州法律的细节,为了安全起见,他们可能会直接选择先没收绿卡以后再谈。因此,任何带刑事指控或争议记录的人出境都要格外小心。
Q4:我已经拿到绿卡很多年了,海关和移民局还会去清查我以前申请旅游签时的资料吗?
A4:是的。移民局明确表示目前正在尽量使用AI系统去扫描、对比过往的历史案件。一旦AI扫出您当初申请旅游签证、学生签证填写的表单信息与后来申请绿卡的信息有任何不符或涉嫌欺诈,就会发出撤销通知来吊销您的绿卡。
Q5:面对绿卡权益大缩水和越来越严苛的入境审查,律师有什么好的建议?
A5:只要符合申请公民的条件,强烈建议尽快申请入籍。因为公民身份能彻底免去离境回美被海关刁难、没收绿卡,以及因历史记录被AI翻旧账导致绿卡被调销的各种风险。
一句话摘要
最高法院新判决赋予海关在绿卡持有人入境时判定其为“寻求入境”的广泛权力,有刑事瑕疵或历史欺诈嫌疑者极易被没收绿卡,建议尽早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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