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沒證據、沒傷痕,保護令還申請得到嗎?加州家暴TRO全解析 | 美国法律 | 天恩律師事務所

法律 時間:08/25/2026 瀏覽: 1513
本集邀請洛杉磯天恩律師事務所(Haven & King Law Firm)創辦人王甄妮律師,一次解答加州家暴限制令最常被誤解的4個迷思: 1. 沒有傷痕就不能申請保護令? 2. 保護令只保護被打的一方,孩子不算? 3. 拿到永久禁止令就一勞永逸? 4. 保護令到期,一定要再被家暴一次才能延期? 適用對象:正在考慮申請家暴保護令(TRO)、或想了解加州限制令(Restraining Order)申請條件、保護期限、延期規定的華人家庭。 📖 章節 Chapters 0:00 開場 0:54 迷思一:沒有傷痕就不能申請保護令? 3:45 保護令保護對象不只本人,未成年子女也算 6:50 臨時 vs 永久禁止令時效比較 7:10 迷思三:永久禁止令=永久有效? 7:44 迷思四:延期一定要再被家暴一次? 📞 天恩律師事務所 Haven & King Law Firm 電話:(626) 360-2222 網站:www.havenkinglaw.com ── 常見問題 FAQ Q:沒有身體傷害可以申請TRO嗎? A:可以。精神虐待、威脅、騷擾等證據都可作為申請依據,不一定要有身體傷痕。 Q:加州家暴保護令(TRO)保護多久? A:臨時禁止令約2-3週;21-25天內須開庭審理是否核發永久禁止令,永久禁止令一般有效期5年。 Q:永久禁止令到期後可以延期嗎? A:可以。即使沒有新的家暴事件,只要保護原因仍然存在(例如涉及未成年子女),法院仍可能同意延長。 #加州家暴 #保護令 #TRO #限制令 #家庭暴力 #天恩律師事務所 #華人工商 #CCYP商業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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